【平安文化建设】我会代表参加平安文化共建试点工作座谈会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平安文化在社会治理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8月28日上午,由东莞市委政法委牵头,市第三人民法院与各异地商会在市委政法委会议室联合召开平安文化共建试点工作座谈会。会议由市委政法委基层社会治理科科长郭德云主持,市第三人民法院副院长萧稚娟与部分法庭领导以及各异地商会代表等人员参加会议。我商会秘书长黄邦祥,副会长吴泷飞(法律财税委员会主任)受邀参加此次会议。

座谈会上,郭德云科长首先充分肯定了各异地商会在配合我市开展平安文化建设工作中的突出作用,她指出:我市异地商会作为外来人口中的重要组织,长期以来发挥着自身优势,在东莞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积极作用,部分异地商会创新“乡情+法律”调解模式,在商会内部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为会员搭建公益法律服务平台,让平安文化在基层治理中开花结果并深入人心。同时,郭德云科长还介绍了在市第三法院与我市各异地商会之间建立多元解纷、诉源治理、平安文化建设合作试点机制的重要意义,她强调:社会治理人人有责,共建共治才能共享和谐稳定的社会发展环境,“法院+商会”模式将进一步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和专业化水平,为建设平安东莞贡献最大的力量。
市第三人民法院立案庭负责人郑水强对该院依托诉前联调机制所开展的多元解纷、诉源治理工作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市第三人民法院副院长萧稚娟就合作机制的建立提出了具体工作步骤,萧稚娟副院长指出:在市委政法委的牵头下,市第三人民法院将与各异地商会对试点工作进行磋商进而形成《合作备忘录》,市第三人民法院将吸收各异地商会推荐的人员担任特邀调解员,并对各异地商会推荐的企业作为合作建设的“平安文化建设与诉源治理示范企业”,双方共同成立诉调对接调解小组,开展普法教育、法律(诉讼)服务、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
我商会秘书长黄邦祥和法律财税委员会主任吴泷飞都表示对此项试点工作相关机制的落实以及预期产生的效果充满了期待,并介绍了我会开展矛盾化解工作的情况,并表示我会将继续健全组织领导,完善内部机制,推广平安文化,营造平安氛围,积极践行“法院+商会”矛盾调处模式,发挥好商会的乡缘优势和“第三方”地位,引导会员企业和务工人员理性表达正当诉求。
